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服务合同(工程管理服务)
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服务合同
合同编号:_
委托方(甲方):
服务方(乙方):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》及相关法律法规,甲方拟委托乙方提供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服务,双方经协商一致,订立本合同。
第一条 项目概况
1.1 项目名称:
1.2 项目地点:
1.3 建设规模:
1.4 总投资额:
1.5 建设周期:_
第二条 服务范围
乙方提供的项目管理服务包括但不限于:
(1)项目策划与可行性研究协助;
(2)设计管理(含设计进度、质量、限额设计协调);
(3)招标采购管理;
(4)施工过程管理(质量、安全、进度、投资控制);
(5)合同与信息管理;
(6)竣工验收与移交管理;
(7)缺陷责任期管理。
第三条 服务期限
自年月日起至年_月_日止。
第四条 服务费用及支付
4.1 服务费总额:人民币元(大写:)。
4.2 支付方式:
(1)合同签订后_日内支付%;
(2)主体工程完工后支付%;
(3)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_%;
(4)缺陷责任期满后支付余款。
第五条 双方权利义务
5.1 甲方义务:提供项目资料、协调外部关系、按约支付费用、及时作出决策。
5.2 乙方义务:组建管理团队、编制管理计划、履行管理职责、定期报告、保守秘密。
第六条 违约责任
6.1 甲方逾期支付费用,按日万分之_支付违约金。
6.2 乙方未履行管理职责造成损失,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,赔偿总额不超过服务费总额的_%。
第七条 争议解决
本合同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;协商不成,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(或人民法院诉讼)。
第八条 其他
8.1 本合同一式_份,双方各执_份,具同等效力。
8.2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。
甲方(盖章): 乙方(盖章):
法定代表人: 法定代表人:
签订日期:年月__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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更新时间:2026-11-01 18:49:22